1、他们不想离婚故意拖如何解决
他们不想离婚并故意拖延,女方(或男方,视具体状况而定)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。这是解决此类问题的法律渠道。
1.依据《中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,夫妻一方需要离婚的,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。
2.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会进行调解,但假如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,就应当准予离婚。
3.这里的“感情确已破裂”包含但不限于重婚、与别人同居、推行家庭暴力、虐待或丢弃家庭成员、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、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。
因此,假如面临他们故意拖延离婚的状况,受害人可以通过法律方法来维护我们的权益。
2、诉讼离婚需要什么证据材料
法律快车提醒,诉讼离婚时,原告需要筹备一系列的证据材料来支持我们的离婚请求。这类证据材料主要包含:
1.请求断定离婚的起诉书(一式三份),这是启动诉讼程序的基础文件。
2.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文件,用于证明原告和被告的身份信息。
这类证据材料是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要紧依据,也是判决离婚与否的重点原因之一。因此,在筹备这类材料时,必须要确保其真实性、合法性和完整性。
3、诉讼离婚的详细步骤是什么
诉讼离婚的详细步骤包含以下几个步骤:
1.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。这一般是到立案大厅进行审察,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。假如双方不在同地居住,需按“原告就被告”的原则到被告方所在地提出诉讼。
2.经立案大厅审察符合立案条件后,由立案庭发出立案公告书,并凭立案公告书缴纳诉讼费。此时,法院正式受理案件。
3.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,将案件移送民事庭进行审理。
4.民事庭受案后,向另一方发出传票,需要其在指定时间到庭应诉。同时,法院也公告原告到庭参诉。
5.双方到庭后,由法院进行调解。调解结果有三种可能:双方想保持婚姻、被告方赞同离婚请求并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置、或者双方对离婚及子女财产问题存在争议。
6.假如调解无效或双方存在争议,法院将进行审理判决,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。
整个诉讼离婚步骤需要肯定的时间和精力,但它是解决离婚纠纷的一种有效方法。在诉讼过程中,双方应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,提供真实、完整的证据材料,以便法院可以做出公正的判决。